
公司成立协议书七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成立协议书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成立协议书 篇1甲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共同发展,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成立****责任公司**分公司,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分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分公司)
二、分公司注册地址
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到**市工商局办理分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分公司注册地址为*****。
三、分公司经营模式和组织机构
分公司实行由乙方负责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模式。乙方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不得损害甲方声誉和利益。分公司成立后,甲方与分公司另外签订内部经营管理承包协议。分公司的一切人事组织安排由乙方负责,分公司负责人同时兼任总公司副总经理,但不参与总公司的经营管理。
四、财务管理
分公司设立独立财务账户,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公司承揽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由建设方统一打入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统一开具正式预收款收据,工程结算后开 ……此处隐藏6722个字……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代表签名:
电 话:
年月日
乙 方: 电 话: 年月 日
公司成立协议书 篇7甲方:怀化市国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袁强
乙方:兰永忠
身份证号:432622196601301774
甲乙双方就《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未尽事项经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乙双方分别于20xx年12月24日、20xx年 4月 3日签订的《国湘·汇丰嘉源项目内部承包协议》和《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均为双方真实意愿表示。
二、《国湘·汇丰嘉源项目内部承包协议》效力不受《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影响,《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未涉及到的或与《国湘·汇丰嘉源项目内部承包协议》相冲突的事项均以《国湘·汇丰嘉源项目内部承包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根据《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成立的开发公司,其注册资本金及组建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的所有手续由乙方办理,运营过程中的一切债权债务(包括甲方承担部分)由乙方全部负责。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20xx年 4月7日